場地預約
場地租借管理辦法
一、目的
為確保場地的安全使用與管理,特制定本辦法。
二、適用範圍
本辦法適用於所有租借本單位場地的個人或團體。
三、租借流程
申請
申請者需填寫場地租借申請表,並提交相關資料。
審核
本單位將對申請進行審核,並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回覆。
簽訂合同
審核通過後,雙方需簽訂租借合同,明確租借時間、費用及其他條件。
支付租金
租借方需在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額租金。
四、使用規範
租借方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使用場地,超時使用需提前通知。
使用期間須保持場地整潔,並愛護設施。
禁止在場地內進行任何違法活動。
五、責任
租借方應對使用期間的安全負責,如有損壞需負擔賠償責任。
如因租借方原因造成場地損壞或設施損失,需根據實際損失進行賠償。
六、其他
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。
本單位保留對本辦法的解釋權。